欢迎访问绍兴民富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服务热线:0575-88666888 18967508088

资讯问答

绍兴民富,秉承客户至上的原则,铸就品质工程

当前位置:首页>资讯问答

关于建立和完美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1/9 15:43:03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其增长值约占GDP的7%,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伟大,吸纳的农夫工已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据统计局2004年数据,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总计3893万人,其中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基本是农夫工,总人数已达3201万人。

  农夫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同时在以农夫工为主的建筑劳务市场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题目:一是用工企业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一些“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紊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夫工的正当权益;二是农夫工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数量紧张不足,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给工程建设质量带来隐患;三是农夫工队伍重大松散,无序流动,带来行业管理的困难;四是建设领域存在拖欠农夫工工资题目。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步劳务队伍职业素质和建筑企业的团体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夫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现对建立和完美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和精确的政绩观,贯彻国务院“要健全和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加快发展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增强对企业用工举动的监督检查”的指示精神,以发展劳务企业为突破口,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夫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美劳务分包制度,调整全行业建筑队伍组织结构,进步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充分熟悉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增强向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逐年推进。重点是对劳务分包举动和施工现场进行规范,要求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率先规范用工举动,要求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率先规范建筑市场,要求重要的建筑劳务输出地区率先做好农夫工培训,正当、有用、有序组织农夫工成建制地参与劳务竞争。

  二、工作目标

  总体工作目标: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夫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营业基本被禁止。

  1、2005年7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特级、一级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响应天资(劳务分包或施工总承包天资等)的企业;其中,至2006年6月尾,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必须悉数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60%;至2007年6月尾,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90%;至2008年6月尾,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响应天资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

  2、建筑劳务输出人数超过20万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06年6月尾前,将60%以上的农夫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其中,劳务基地县(市)应将悉数农夫工纳入有天资的企业;2007年6月尾前,农夫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吸纳;2008年6月尾前,全国各地区的农夫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吸纳。

  3、全国建筑农夫工职业技能持证上岗的平均比例,2007年6月尾前,应进步到40%以上;至2008年6月尾前,进步到60%以上。

  4、建立和完美劳务分包交易场所和渠道。可拓显现有交易中间的功能或采取其他情势,建立渠道通顺、信息公开、服务周全的劳务分包交易平台,并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备案,实现劳务分包交易举动基本规范化。

  5、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应于2006年6月尾前实现以上悉数目标;地级市应于2007年6月尾前实现以上悉数目标。其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制订工作方案,提前达到以上目标。

  三、政策措施

  1、明确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法律地位,建立预防和惩戒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按照《建筑法》的要求,建立和完美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承包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干天资的企业,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及时付出劳务费用。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付出进行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劳务企业要依法与农夫工签订劳动合同。

  

严酷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严峻袭击挂靠和违法分包,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营业。

  各地要加大清理拖欠农夫工工资题目的工作力度,建立预防和惩戒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为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创造优秀的社会环境。

  2、简化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天资审批程序,多渠道建立和发展劳务分包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必要,将审批权下放至地(州、盟、市)及以下人民当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由县级人民当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随时申请、随时审批,缩短审批时间至20天以内,方便申请人。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增强对劳务带头人、调集人、包工优等的政策培训和分类引导,对具备条件的队伍,指导他们合资入股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指导现有成建制的建筑劳务队伍进行工商注册,按照《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天资等级标准》获取天资证书;指导建筑业企业进行内部机制创新,通过参股、入股等体例,对信誉优秀但不具备建立企业条件的劳务队伍进行收编,促使“包工头”转为正当的企业职工或股东;指导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星散富余职工,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指导低天资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为其生存发展创造优秀的外部环境。

  3、许可砌筑等相干专业劳务企业承担农房施工。拥有砌筑、抹灰、钢筋工、木工等相干专业天资的劳务企业,在核定其承包工程范围时,各地可根据本地现实情况,许可其承担肯定规模以下的乡、镇、村民用住宅、农房的建筑施工。

  4、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用工必须办理社会保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招聘农夫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

  5、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建筑劳务有序、有用的转化途径。各地区继承发挥建筑劳务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要基本将农夫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有组织地输出劳务。对农夫工进行进城务工常识、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的指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筑劳务基地县(市)要重点建设好一所示范性的培训基地,将培训工作延长到村镇。

  6、增强对承包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管,加大农夫工职业培训资金投入数额。禁止承包企业在投标中压减“职工教育经费”获取中标。承包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的工程项目,必须将“职工教育经费”单独计列,专项付出,确保农夫工技能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和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一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办法,同一用于农夫工培训。

  积极争夺国家给予的扶贫资金和“阳光工程”培训资金,调配使用地方当局积累的劳保统筹资金,监督使用承包企业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采取多种培训体例,加大培训力度,进步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

  7、各地可根据现实情况,研究对农夫工的多种管理体例。如探究建立“建筑劳务市场”或“建筑劳务派遣中间”,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增补措施,将因种种缘故原由(如:季节性农夫工、一时性零散用工)临时没有纳入劳务企业的零散农夫工进行同一集中管理,对他们进行同一培训、服务和管理,保证其有序流动。

  四、监督管理措施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增强对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的监督管理。

  1、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招聘农夫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划一举动,均视为违法分包进行处理;

  对用工企业拖欠农夫工工资的,责令限日改正,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定,并予以响应处罚。

  2、无论承包企业在工程建设投标时是否压减“职工教育经费”,均视为已经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3、要增强日常监管,严酷执法检查。各地要建立施工现场日常巡查制度,发现题目及时处理,促进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规范发展。

  五、增强组织向导,做好政策指导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同一思想,进步熟悉,必须认真研究存在的现实题目,采取积极有用的措施,切实增强对建立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劳务企业的工作引导。

  1、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建立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组织向导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力争工作的自动性,引导各地积极开展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解决碰到的题目,提出解决本地现实题目的政策措施。

  2、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做好政策指导。将宣传材料发至所有的建筑业企业及其项目部,发至建筑劳务基地的县、乡、村,让从事建筑业的施工企业和农夫工基本了解国家政策,自发改变多年形成的零散务工的体例、风俗。

  可采取多种体例增强对建造师(项目经理)进行劳动用工政策培训,对所有的工头、施工工长进行政策措施培训,切实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3、增强经验总结交流和宣传工作。各地区可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先辈地区或企业的示范作用。总结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好的经验,增强多种情势的宣传、介绍,促进建筑劳务企业的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八月五日

← 返回资讯列表